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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胜于雄辩谎言不攻自破

时间: 2024-07-20 07:36:39 |   作者: m6米乐中国在线登录入口

  我有线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负责人对美国众议院特别调查委员会公布的《关于美国国家安全以及对华军事及商业关系的报告》(简称《考克斯报告》)发表谈话,指出炮制《考克斯报告》是煽动情绪、破坏中美关系的一出闹剧。为澄清事实、说明真相,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随后又进一步就该报告涉及的内容作了调查了解。大量事实表明,这份报告的实质是煽动情绪、破坏中美关系。为达到这一政治目的,报告不惜采用歪曲事实、移花接木、主观臆断、捕风捉影、蛊惑人心等种种卑劣手法。因此,报告的结论是十分荒谬的,是站不住脚的,甚至在许多方面违反了基本的科技常识。报告出笼后,不仅引起了中国人民的极大愤慨,也遭到了国际社会包括美国在内的有识之士的严厉批评。

  《考克斯报告》危言耸听地攻击中国“偷窃”美国所有最先进的热核弹头机密情报,包括W—88、W—87、W—78、W—76、W—70、W—62、W—56等七种热核弹头,并称“中国在70年代末从劳伦斯·利弗莫尔国家实验室‘窃取’了美国核弹头W—70(增强辐射弹,又名中子弹)的设计机密,于是才在1988年试验了它的中子弹”。这是毫无根据的恶意中伤,是对中国人民和中国科学家的极大诬蔑。

  众所周知,50年代以来,中国依靠自己的力量,依靠一大批才华横溢和富有创造精神的科学家,依靠全国人民的全力支持,在不太长的时间内,就成功地突破了一系列技术难关,掌握了核武器技术。1964年10月16日,中国成功地进行了第一次试验,1966年12月28日中国突破了氢弹原理技术,并于1967年6月17日成功地进行了首次氢弹爆炸试验。在此期间,中国还进行了导弹核武器试验,初步形成了自己的自卫核反击力量。70年代和80年代,面临着愈演愈烈的美国、苏联两国空前的核军备竞赛,数万枚核弹头的阴云笼罩在世界人民头上,也直接威胁到中国的安全,中国不得不继续研究发展核武器技术和改善自己的核武器系统,并先后掌握了中子弹设计技术和核武器小型化技术。

  中子弹在一般人看起来似乎很神秘,实际上它是一种特殊的氢弹。中国作为掌握了、氢弹技术的国家,经过不太长时间的努力就掌握中子弹技术,是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的事。

  《考克斯报告》所列举的包括W—88在内的美国7种核弹头的结构、尺寸、重量、形状、威力、圆概率偏差以及服役时间等数据,在许多公开文献中和因特网上都可以查到,根本不是什么机密情报。仅在因特网上查到的关于中子弹的原理与结构的文章就有上百篇。稍有科学常识的人都知道,仅仅依赖这一些数据也不可能设计出核武器。据报道,美国核武器专家洛斯·阿拉莫斯国家实验室原负责人阿格纽和劳伦斯·利弗莫尔国家实验室原负责人佛斯特在最近接受《》采访时就说过,“即使有核弹头大小、重量、形状和当量等方面密级很高的数据,也并不意味着任何真正意义上的核弹头设计”。佛斯特还认为,中国人所知道的是美国多年前所公开的数据,也就是说,是我们告诉了他们。这一些数据既然不属于核武器的设计机密,《考克斯报告》指责中国“窃取”这些资料发展了核武器就是不折不扣的谎言,是精心炮制但手法拙劣的骗局。

  《考克斯报告》还说美国做了1000多次核试验,中国只做了45次就能掌握先进弹头技术,因此“猜测”中国一定“窃取”了美国的核技术机密。这充分表明考克斯等人过低估计了中国人民和中国科学家的创造能力,时至今日,还死抱着种族歧视的观点不放。

  《考克斯报告》十分武断地臆测“中国非常迫切地需要从美国得到设计热核弹头的计算机软件,以便在从美国‘窃取’的核武器设计技术的基础上,来发展新的核武器”;又称“中国实际上已得到美国的计算机软件程序,所包括的程序是MCNPT、DOT3·5和NJOYC”。事实上,这三个程序是国际上近几十年来在核反应堆工程设计、核反应堆辐射屏蔽安全分析等核能研究领域中大范围的应用的标准程序,已在国际原子能机构成员国的许多研究机构、大学和核能工程研究设计单位大范围的应用,与热核武器弹头的设计毫无关系。

  为了促进中国核电建设的发展,中国早在80年代初期就从国际原子能机构无偿获得用于计算反应堆安全的计算机软件程序DOT3·5,在80年代中后期又得到解决相同问题的计算机软件程序MCNPT和用于核数据研究的计算机软件程序NJOYC。多年来,中国科学家不断把使用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计算结果及时地反馈给国际原子能机构和程序的编制单位。显然,中国科学家为这些程序功能的改进和完善作出了自己的贡献。中国作为国际原子能机构负责任的成员,长期以来组织国内几十个大学和科研所投入这一国际性的合作研究中。中国科学家的科研成果和计算机软件,也经常提供给国际原子能机构,供各成员国分享。《考克斯报告》的炮制者把中国在世界和平利用原子能的事业中作出的积极贡献诬蔑为中国为发展核武器“非法”获得计算机软件程序,这只能暴露他们对科学技术常识的无知,实在令人啼笑皆非。

  还应指出,《考克斯报告》诬蔑中国“窃取”美国微聚变核爆炸试验和反潜艇微波技术之机密,这纯粹是无稽之谈。稍有科技知识的人都知道,中国著名核物理学家王淦昌院士早在中国第一颗爆炸成功的1964年就提出激光核聚变的初步概念,这在国际上也是属于最早的独立提出者之一。此后,中国就开始系统研究激光核聚变问题。1973年采用一路激光驱动氘冰,在实验上观察到中子;1974年采用一路激光驱动聚氘乙烯靶发生核反应,并在实验上观察到氘氘反应产生的中子;1986年中国采取直接驱动方式使氘氚玻璃靶球(CAPSULE)出中子;接着在1990—1992年间通过实验,用间接驱动方式实现热核聚变反应,观察到了热核中子。中国著名理论物理学家于敏院士和他领导的一批中国科学家在70年代中期就提出了激光通过入射口,打进重金属外壳包围的空腔,以X光辐射驱动方式实现激光聚变的概念,并提出了在柱形黑腔中心放置靶丸的结构设计。接着,在70年代末到80年代,中国建造了自己的用于激光核聚变研究的激光器——神光装置。后来,从美国解密的资料中发现,中美科学家几乎同时在各自的研究工作中提出了类似概念。这充分说明,科学规律是客观存在,人类不管用什么方法迟早都会掌握。如果考克斯等人能够认真请教专家,学一点科学知识,就不会闹出这种缺乏科学常识的笑话了。

  随着世界经济、科技交流与合作的日益密切,中国同世界各国的经济、科技交流与合作有了很大发展。在这种大背景下,中美核科学家在许多领域开展了正常的学术交流活动。应美方的邀请,中国有关研究机构与美国国家实验室从90年代开始开展了交流与合作,合作领域包括防止核扩散、军备控制和环境保护研究,并于1998年7月在北京共同举办了“材料保护控制和衡算的联合演示”(INTEGRATEDDEMONSTRATIONOFMATERIALPROTECTION,CONTROL,ANDACCOUNTABILITY)活动。美方在演示会上散发的宣传材料上指出,在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初,美国能源部实验室和中国有关研究机构经过接触后认为,中美两国有关部门有许多共同的兴趣,促进双方在这些领域的技术交流与合作,有助于增进中美两国的理解和信任。

  但是考克斯等人肆无忌惮地造谣说,“中国科学家借中美实验室交流与合作之机,广泛接触美国科学家,从中获得解决核武器物理和工程问题的情报”。还无中生有地说,“美国科学家也利用这种机会曾经向中国泄露情报,有利于中国的核武器发展计划”。事实上,两国实验室间的交流与合作计划是得到中美两国政府的认可的,所涉及的领域也是严格限制在防止核扩散、军备控制和环境问题范围内的。参与中美实验室合作计划的两国科学家和官员都是十分认真和负责任的,他们非常清楚各自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之所在,以及他们各自对自己国家的安全应尽的职责,他们绝不会在这种场合涉及各自国家的核武器机密。美国一部分政客对中美实验室间合作计划的无端指责,不仅玷污了中国科学家的尊严,也伤害了美国科学家的尊严。

  在这里还需特别指出的是,美国的国家实验室对执行实验室间合作计划的访问学者有着十分严格的保密和反情报管理制度。洛斯·阿拉莫斯国家实验室负责人约翰C·布劳恩(JOHNC·BROWNE)博士曾在美国国会特别委员会关于中美实验室间合作计划的听证会上作证说,“对实验室的所有访问学者一律按美国能源部的保密条例来管理,实验室根据能源部的条例制定了若干保密措施和管理程序。保密措施包括行政和实物控制等多种保护”。访问学者不得进入保密区,只能在美方人员陪伴下进入非保密区工作,访问学者也不得使用机密计算机网络。必须指出,所有中国的访问学者都是严格遵守美方保密规定的。《考克斯报告》无法举出哪怕是一个中方人员在美国武器实验室工作时违反保密规定的例子。由此可见,中国访问者根本不可能获得所谓的“核武器机密情报”。对于到中国来执行实验室合作计划的美方科学家和管理人员,美国也有严格的管理措施。布劳恩博士在同一次听证会上作证说,“我们的措施是访问者在访华前,对所有出访人员进行严格的反情报教育,并向访问者介绍中国的最新背景材料。回国后所有访问者必须汇报在华活动,并向所有有关的政府机构提供情况。我们还有一条措施,要求代表团人数每次不可以少于2人,以减少被对方策反的风险”。实际上,美国对代表团来华访问的管理比布劳恩博士所说的措施更严格。代表团的学术论文一定要经过严格审查;代表团访问结束前必须到美国驻华大使馆汇报代表团在华活动;代表团在华居住的宾馆,原则上由美方在美国本土预定;在华期间代表团一律集体行动。

  考克斯等人在捏造中国“窃取”美国最先进核武器的设计机密,并在此基础上发展了中国新一代核武器谎言的同时,还十分耸人听闻地说,“中国的现代化战略核弹道导弹力量将对美国构成现实的直接威胁”。

  众所周知,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是中国政府的一贯主张。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需要一个和平的国际环境,以集中精力发展经济。几十年来,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一贯站在争取禁止核武器斗争的前列。但是,面临着霸权主义对中国国家安全和主权的直接威胁,在世界上还存在着核讹诈、核垄断的时候,中国人民别无选择,只能进行自卫。中国研制和发展核武器,正是在超级大国核威胁和核讹诈的情况下被迫而为的。中国是个爱好和平的国家,早在1964年10月16日中国第一颗爆炸成功的当天,中国政府就庄严向全世界宣告,中国在任何一个时间里,任何情况下,都不会首先使用核武器。几十年来,中国政府这一立场没改变。中国被迫研制和发展起来的核武器,力量十分有限,完全是为了自卫,过去、现在和将来都不会对任何爱好和平的国家和人民构成威胁。

  《考克斯报告》蓄意歪曲中国航天发展史,称中国从美国“获取”的技术知识,帮助了中国的导弹和航天计划。事实上,中国航天事业从起步到成长,到跻身世界先进行列,都完全是依靠自己的科技力量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地完成的。在美国等西方国家对中国实行全面封锁和禁运的情况下,1964年中国就已经研制成功了中近程导弹,1970年中国成功地发射了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1975年,中国又成功地发射了返回式卫星。70年代末80年代初,中国航天事业得到了逐步发展。1980年,中国向太平洋海域发射远程火箭获得成功;1982年,中国潜艇水下发射固体燃料火箭获得成功;1984年,中国成功发射地球静止轨道通信卫星。这些都是在中国进入国际商业发射市场之前完成的,同样,也是在没有一点外国帮助下完成的。

  《考克斯报告》称,“中国首先于70年代初在西方技术的基础上开始研制自己的通信卫星”。事实上,从新中国成立起,美国和西方国家就对中国实行全面封锁和禁运,而且还成立了所谓的“巴黎统筹委员会”,严格限制向中国出口高技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中国怎会是依赖美国和西方国家来发展自己的卫星技术呢?该报告还称中国不择手段地“窃取”美国卫星技术,这更是荒谬的主观臆断。众所周知,中国真正发射美国制造的卫星是在1990年,而从1970年至今,中国已成功发射40多颗不一样的种类卫星,拥有研制科学实验卫星、返回式卫星、地球静止轨道通信卫星、气象卫星、资源卫星等设计和制造的成熟技术。《考克斯报告》还把中国东方红三号卫星使用的由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自行研制的控制处理器,说成是玛特拉━玛可尼公司制造的。这样明显的张冠李戴,恐怕不能算是报告炮制者的大意吧!

  《考克斯报告》还谈到中国科学家钱学森回国之事,并以此为例污蔑中国导弹技术是从美国“窃取”的。对此,中国科学家感到极大愤慨。1935年,钱学森博士以清华大学公费留学身份到美国学习,后留美工作。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年轻有为、具有高度民族自尊心、民族自信心和民族气节的钱学森博士向往祖国。但当时,美国麦卡锡主义盛行,美国政府以种种“莫须有”的罪名对他进行迫害。经中国政府多次交涉,钱学森博士于1955年回到祖国。由于受到美国政府的限制,钱学森回国时不仅没有带回任何研究资料,甚至连一些私人生活物品都未带回。《考克斯报告》称,由于钱学森曾参与美国“大力神”洲际导弹计划,从而将美国的导弹和有关技术非法带到中国。这是无中生有的诽谤。根据美国科学家协会(FAS)编写的“美国核力量的早期发展”资料,美国“大力神”导弹计划是根据1953年10月成立的美国空军“战略导弹评审委员会”(后称VONNEUMAN委员会)的建议确定的。1955年美国有关部门才正式签订研制合同。而在这之前,1950年7月,钱学森就被美国政府取消了参加机密研究的资格和自由,并被拘留。后虽被保释,但直到1955年离开美国前始终受到美国移民局的限制和联邦调查局的监视。考克斯等人数万言的报告似乎作得很细,实际上连时间的先后都没有弄清楚,这恐怕不会是一时的疏漏吧!

  1985年,中国进入国际商业发射市场,这本来是和平利用空间技术的一个方面,是正常的、规范的国际服务贸易。但《考克斯报告》却称中国通过商业发射“窃取”或非法“获得”美国导弹技术,用于提高中国的导弹能力,这不仅违背了事实,而且也缺乏基本的科技常识。

  稍有科技常识的人都知道,运载火箭是在弹道导弹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运载火箭和导弹对制导精度的要求是不同的。火箭制导主要是控制卫星的入轨精度,而导弹制导需要控制动力飞行段、自由飞行段及再入段这三大段的偏差,最终满足弹头落点的命中精度。显而易见,导弹制导精度高于运载火箭的要求。商业卫星发度越高,成本越大。正常的情况下,出于经济合理的考虑,商业发射不需要采用过高的制导技术。怎么会用火箭的制导技术来提高导弹的制导精度呢?

  《考克斯报告》还称,中国通过商业卫星发射得到了美国运载火箭整流罩技术,这“也许有助于中国设计和改进未来的多弹头再入大气层导弹和潜艇发射弹道导弹及其可靠性”。事实上,中国有成熟的整流罩设计经验。早在1992年前,中国已研制成功两种整流罩,多次在冬季高空风条件下发射成功。中国在商业发射中所采用的长征二号捆绑式火箭的整流罩,是在长征系列火箭卫星整流罩10次成功飞行的基础上设计和生产的。中国不需要通过商业发射服务获取美国的火箭整流罩技术,中国在整流罩技术上的任何改进和发展都是依靠自己力量完成的。

  更需要指出的是,运载火箭整流罩的设计技术与导弹多弹头整流罩设计技术存在非常明显的不同。多弹头导弹整流罩要求全天候、全方向的工作环境,一般都会采用整体式设计技术,而运载火箭一般会用横向分离式设计技术。因此,不存在利用火箭整流罩设计技术来改进多弹头整流罩的设计技术的问题。

  《考克斯报告》称,中国通过铱星发射“获得”了智能分配器技术(SMARTDISPENSER),用于多弹头分导再入式飞行器(MIRV)的分配技术。事实上,中国在发射铱星前,就多次成功地进行了多星发射。1990年7月,中国长征二号丙首次发射,搭载了一颗巴基斯坦卫星,进行了双星发射,两颗卫星分别进入近地轨道和地球同步转移轨道;1990年9月,中国用长征四号成功地一箭发射三颗卫星,进入太阳同步轨道;1992年10月,长征二号丙一箭双星发射了瑞典弗利亚卫星和中国的返回式卫星,两颗卫星进入两种不同的近地轨道;1994年2月,长征三号甲一箭双星发射了实践4号卫星及一颗模拟星。因此,中国早已掌握并持续不断的发展分配器设计技术,不存在任何难以突破的关键技术,更谈不上利用发射铱星来提高中国多弹头的分配器技术。

  《考克斯报告》用两章的篇幅谈论1995年1月26日长征二号捆绑式火箭发射亚太二号卫星和1996年2月15日长征三号乙火箭发射国际708卫星的两次故障调查过程,并借此大做文章,认为中国通过故障调查,“窃取”或“非法获得”了美国的航天技术。报告称,“美国卫星制造商在未获得法定许可证的情况下,向中国转让了导弹设计方面的资料和技术技能。这类资料提高了中国民用和军用火箭的可靠性。同时,非法转让的资料也可被中国用于设计未来的弹道导弹和改善其可靠性”。事实表明,这一结论是完全站不住脚的。

  《考克斯报告》称,在故障调查中,美方卫星制造商向中国提供了分析故障的“诊断程序”、“转让了导弹设计方面的资料和技术技能”。事实上,中国自行研制火箭、导弹40多年,自有一整套的可靠性设计方法、故障诊断处理规范,还有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历经上百次飞行的考验,足以保证中国研制高质量、高可靠性的导弹和运载火箭,并且完全有能力处理发射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及排除一些故障。与美国同类的一次性使用运载火箭相比,中国运载火箭的可靠性毫不逊色(见表)。在1995年中、美两国公司共同分析长征二号捆绑式发射亚太二号卫星故障之前,中国的长征二号丙火箭已经有14次连续发射成功的记录。以后,又连续6次发射摩托罗拉公司的铱星,至今从始至终保持100%的成功率。而美国“大力神4”火箭,在1998年8月2日、1999年4月9日和4月30日连续3次发射失败。这些数字已经能够说明很多问题。

  1995年1月26日,长征二号捆绑式火箭发射亚太二号卫星故障发生后,中方立即成立了故障调查领导小组和故障调查委员会,该委员会下设火箭残骸分析、整流罩分析、动力学耦合分析、录像分析、遥测数据分析等六个调查小组,对包括整流罩结构在内的几个重要方面做深入细致的研究和故障分析,并对卫星与运载火箭的联结方式提出了疑问。美方也对运载火箭和卫星进行了故障分析。1995年7月23日,中国长城工业总公司和美国休斯公司在北京发表联合公报,最终确定两种可能的故障模式:

  (1)在冬季高空切变风条件下,卫星、上面级与运载火箭的特殊联结方式出现谐振,造成卫星局部结构破坏;

  中方认定是第一种模式,认为是卫星、上面级与火箭产生共振,导致失败;休斯认定是第二种模式,认为失败是整流罩强度不够造成的。双方没有得出彼此都能接受的明确的结论。为了支持各自的观点,公布分析成果是正常的,根本不存在谁向谁泄露技术的问题。中方坚持认为,中国有成熟的整流罩设计经验,长征二号捆绑式火箭的整流罩是在装有整流罩的长征系列火箭十次成功飞行的基础上设计和生产的。实际上,中国直到现在仍在使用的长征二号丙和长征三号火箭的整流罩与亚太二号卫星的整流罩是同类的,没有采取加强措施,发射都是成功的。1999年6月12日成功发射两颗铱星的长征二号丙/SD火箭整流罩,使用的也是同类产品。

  《考克斯报告》称,中国通过故障调查非法从美国“获取”了卫星力学模型技术。这也是不符合事实的。为了进行火箭与卫星的载荷耦合计算工作,卫星方要提供卫星的力学模型。所谓的力学模型,是指通过数学手段把卫星的结构减缩成力学上完全等价的一组数据。中国在火箭研制初期,已建立起火箭的力学模型,此外也早已确定了飞行过程中的各种外力(如发动机推力、空气动力)。这种模型减缩方法也早在1980年出版的中国专业刊物《强度与环境》上有过专门介绍,1984年后被编进了复旦大学《结构振动与动态子结构分析方法》教科书中。这种方法也是全世界通用的一种可描述卫星结构的有效方法。对此,前苏联和美国也都公开发表过。用这种方法减缩之后的卫星结构和火箭模型结合后,能够直接进行载荷耦合计算工作。在国际商业发射服务中通用这种方法,进行星箭载荷耦合计算,还因为利用力学模型不可能还原出卫星的真实结构,利于卫星方保守卫星的技术秘密。

  对1996年2月15日长征三号乙火箭发射国际708卫星的故障调查,《考克斯报告》攻击说,由于独立评审委员会(IRC)中美国专家的指点,中国才找到此次故障的最终原因,美国卫星公司在故障排查过程中向中国演示了怎么样改进长征火箭制导系统的设计和可靠性,这一技术也能用于弹道导弹。事实上,故障的原因完全是由中国专家独立查找出的。确定的最终故障是火箭惯性平台随动环回路中电子器件的焊接质量上的问题,这种低层次的问题根本不涉及火箭的设计改进问题。

  这次故障发生后,中国国际商业发射的主承包商中国长城工业总公司于1996年2月18日对外公布了由中国航天专家组成的故障分析小组、故障调查委员会和故障审查委员会主要成员名单,并随后公布了调查步骤和进展情况。2月底,中方将故障定位于平台;3月底确定为4种可能的故障模式,即内环力矩马达断线、平台内框卡死、随动环电路故障和环境应力故障模式。此后,中方通过对这四种可能的故障模式进行逐一、深入、细致的调查分析和试验验证,陆续排除了其中三种故障模式的怀疑,5月中旬通过闭合回路半实物仿真实验得出随动环电路故障为最大可能的故障模式的结论。6月17日至7月6日,经延伸分析、试验和元器件解剖检查,最终将故障点定位到元器件上,即随动环伺服回路功率输出模块中的金铝键合点焊接质量退化失效,造成随动环伺服回路没有电流输出,因此导致随动环故障,致使惯性平台倾倒,引起发射失败。在这次故障的调查中,中国在特定的背景和条件下,接受了由美国、德国、英国六位专家组成的独立评审委员会。当时长征三号乙火箭失败已经严重影响了后续合同,特别是紧接着要发射的亚太1A卫星合同的执行。按照国际惯例,商业卫星发射只有在星箭得到保险之后才能进行。国际保险界当时多次强烈要求中方必须成立独立评审委员会,对中方的故障调查作出评议,这是承保亚太1A卫星的前提条件。

  独立评审委员会4月15日宣布成立,5月13日停止工作,总共只有20多天。在此期间,独立评审委员会的工作实际上只是召开了两次会议,即4月22日至23日在美国的会议和4月30日至5月1日在北京的会议,实际上班时间只有4天。由于发射亚太1A卫星使用的火箭是长征三号,而不是“2·15”事故的长征三号乙火箭,因此,中方向保险商和独立评审委员会宣讲的重点是长征三号乙火箭平台与长征三号火箭平台的区别,目的是说明长征三号乙火箭的故障不可能影响用来发射亚太1A卫星的长征三号火箭平台的可靠性。同时,为重建保险商对火箭的信心,中方也向保险界和独立评审委员会公布了已通过试验验证的“2·15”事故故障的阶段性调查的最终结果。面对激烈的市场之间的竞争,中国的火箭制造机密也不会轻易向别人泄漏,在独立评审委员会存在的整一个完整的过程中,中方从未打算让其帮助全面分析调查“2·15”事故故障。因此,中方并未将全部故障调查情况告知独立评审委员会,在此情况下,独立评审委员会怎会是向中国演示“改进”长征火箭的制导系统模块设计呢?这种“改进”从何谈起呢?事实上该委员会的评议意见也仅仅是指出“未发现与中方不符的理由”,根本未向中方输出任何技术。事实上,即使在独立评审委员会存在期间,中方也始终按照自己的计划,积极地接着来进行故障分析工作。可以说,中方完全是依靠自身力量,查出最终原因,采取纠正措施,进而获得了长征三号乙后续发射的连续成功。

  《考克斯报告》花费大量篇幅反复说明,中方虽然在3月底确定了4种故障模式,但到4月份就排除了包括随动环在内的两种模式,将焦点集中在内环模式上。独立评审委员会介入后,经其“指点”,中方“立即放弃了内环模式”,“热衷地分析随动环”,进行了“独立评审委员会建议进行的仿真试验”,并最终将故障定位在随动环。事实上,随动环一直是中方的调查重点。4月初,中国专家通过一系列理论分析,认定其故障性;4月9日,决定进行随动环闭合回路半实物仿线日起,中方着手编制仿真试验大纲,对试验方法及实现条件进行了一系列准备。中国专家设计了箭体、伺服机构、速率陀螺数学模型,编制了试验用飞行软件,准备试验用平台、仿真转台、箭载计算机等硬件,并安排生产了试验必需的附加设备,如平台支架、接口电路、电缆等,周期一个月。这些工作都是在独立评审委员会介入之前完成的。由于独立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只是从亚太1A保险中派生出来的,而亚太1A保险也仅是中国长征三号乙故障调查中期的短暂插曲,按照仅提供试验验证的结果这一原则,中方只向独立评审委员会提供了有限资料,因此独立评审委员会了解的也只能是中方故障调查阶段性的结果。《考克斯报告》称中方在独立评审委员会指导后“立即放弃”内环模式,这与事实根本不符。中方是在5月中旬,通过仿真试验,慎重排除内环模式,同时最终确定随动环模式的。中方的故障调查一直凭借自身力量,按照科学的程序进行。中国的故障诊断程序是经过几十年实践检验而被证明是完全正确的。

  《考克斯报告》称,“中国长城工业总公司确定失败的最终的原因,是惯性测量装置中,随动架转矩电动机功率放大器内部金铝合金线路连接处破损。这正是独立评审委员会与中方官员开会时及在初步报告中指出的问题”。这既与事实不符,也违背科学调查的基本规律。中方的故障调查过程持续了5个月,做了大量试验验证。实际上,如此具体的故障原因的确定,不经少数的试验,仅凭查阅调查初期阶段的一些资料,是不可能得出的。独立评审委员会实际在做的工作的4天,“2·15”故障调查尚处于故障模式分析验证阶段,大量分系统、部件和元器件的试验尚未进行,怎么能预知细化到元器件的最终故障点呢?

  《考克斯报告》认为,“2·15”事故故障排查过程使中方改进了制导系统模块设计方案,而实际上,长征三号乙的这次失利故障虽然出在惯性平台上,但其故障性质仅属于元器件的质量问题,根本不涉及平台的设计的具体方案,更不涉及所谓对制导系统的改进。不知《考克斯报告》所说的故障排查“改进了该火箭的制导系统模块设计”的结论从何而来?进而这种改进“可能被中国用在未来公路机动发射型洲际导弹的系统上”的推论又如何得出?按照这种逻辑罗列耸人听闻结论的《考克斯报告》,何人敢于相信?

  《考克斯报告》中最荒唐的莫过于第七章即“关于中国的发射场安全问题”。按照考克斯等人的逻辑,中国通过商业发射“窃取”美国卫星技术最大的可能是在美国卫星和有关的资料运到中国发射场的时候。为此,考克斯等人在发射场安全的描述上煞费苦心,收集、罗列了大量鸡毛蒜皮的材料和细节,试图证明中国“偷”了美国技术,但最终又找不到任何证据,所以《考克斯报告》也不得不多次承认,“还没有证据来证实由于发射场安全措施无效而出现向中国转让受控信息的事件”。但考克斯等人又不甘心放弃他们预先假想的中国“偷窃”美国卫星技术的结论,只好用了大量“如果”、“可能”等推测性语言来误导视听。

  1990年以来,中国在西昌、太原和酒泉卫星发射中心共进行了20余次商业卫星发射,其中除在酒泉、西昌搭载发射的瑞典卫星、巴基斯坦卫星和在西昌发射的鑫诺1号卫星外,其余均为美制卫星。中国为确保美制卫星的安全,早在1988年12月就与美国政府签订了《关于卫星技术安全的协议备忘录》。《协议备忘录》对保护美制卫星在中国发射时的技术安全,做了严格得近乎苛刻的规定。譬如:

  ——美国政府须监督技术控制计划的执行情况。对所有设备和技术资料的接触须由经过美国政府安全规程训练的美方人员进行二十四小时控制。在发射准备、卫星发射及设备返回美国的整一个完整的过程中的接触,均应由此类人员控制;

  ——运送航天器、设备和技术资料的飞机及其货物通过中国海关时可予免检,且在中国境内不受检查;

  ——非美方人员未经美国政府授权人员特许,不得以任何目的进入卫星准备区。如果非美方人员被允许进入卫星准备区,任何一个时间里都必须有美方人员陪同;

  ——对需接触美方设施的非美方人员须持颜色不同的临时身份证件,注明“访问者”。这些证件的颁发由美方人员控制。

  自从承揽商业卫星发射服务以来,中方严格遵守两国政府间的《协议备忘录》。中美双方在10余年间进行过上百次技术协调会,其间,美方从未提出过中方有违反中美卫星发射安全协议的行为。为确保政府间协议的执行,中美政府授权的代表团每年都要进行一次年度磋商,检查协议执行情况,10余年来美方也从未就美制卫星在中国的技术安全提出过问题。历次美制卫星发射前的技术协调会、卫星进场后每天的调度会、双方技术人员的接触、卫星入境以及美制卫星在发射场测试和星箭对接的全过程都受到美政府指派的安全官员的监控。每次美制卫星发射时,美国来华的卫星工作队中,安全人员大致都占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左右。

  ——美方运送卫星的飞机抵达发射场后,立即由美方的安全人员负责看守,卫星的卸机、装车均由美方人员操作,从机场到发射中心的运输途中,装载美方设备的车辆均由美方人员押车。甚至每次发射后销毁剩余的卫星推进剂,也必须由美方安全人员在场。

  ——美方卫星进入发射中心的卫星测试厂房之前,美方安全人员已对厂房做过多次安全检查,连所有的窗户都按美方要求,换成较厚较重、不易被风刮起的窗帘。在整个发射任务期间,凡有美方卫星和设备的厂房,都交由美方安全人员负责警卫,中方人员绝对不得接近,若因工作需要必须入内,也是严格按照两国政府间的《协议备忘录》,事先获准,出入登记在册,佩带美方颁发的证件,由美方安全人员陪同方可进入。

  ——在卫星测试厂房、卫星加注厂房、卫星控制室和发射塔架上的卫星操作平台,配置了18台由美方控制的摄像机,对卫星及其测试设备做24小时监视。仅卫星测试厂房的卫星工作区,就配有4台摄像机,从不同角度对准卫星。

  ——在每次会议中,美方人员提出或回答任意的毛病,均须经美方安全官员的同意。例如,为了准确校准西昌卫星发射中心电子秤,须由发射中心配备校准砝码。当中方询问需要何种精度的校准砝码时,美方安全官员示意美方技术人员不可回答。

  来而无往非礼也。由于美方对美制卫星加强监控,会涉及到中国运载火箭的技术安全,中方不得不采取一定的措施,对中国火箭实行每天24小时监控。

  《考克斯报告》还列举了100多项“在中国的多次发射中的安全失误”,毫无根据地猜测中国“很可能”利用这些失误“窃取”美国卫星机密。例如,“卫星加注厂房外的淋浴不工作”也被列为“安全失误”。实际上,卫星加注厂房外的淋浴,是为防止万一在卫星燃料加注发生泄漏时供加注人员冲淋身体使用的,与卫星“技术机密”就没有任何关系。

  更为可笑的是,《考克斯报告》称,“如果给他们两个小时的时间,中国人甚至能够探索卫星内部的情况而不留任何痕迹”,“(如果)中国人不受限制地接触美国卫星24小时,那么几乎没有什么学不到的东西”。众所周知,卫星是一个极其庞大、极其复杂、极其精密的高科技产品,它是由成千上万个元器件、成百上千个单元和几十个分系统构成的,涉及到多种学科的知识,怎么可能几小时就掌握呢?这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曾在多次美制卫星发射中担任美国政府安全官员的柯茨(A.D.COATES)先生,于1992年3月22日澳星—B1发射受挫后,亲自对中方人员表示,“作为美国政府的安全官员,我可以负责任地说,中方完全遵守了中美两国政府关于在中国境内发射美制卫星的技术安全协议。在澳星签订合同后三年多来的历次技术协调会以及这次双方的联合操作中,均未出现未经许可的技术转让。我对中美双方的合作极为满意,并对你们的协助表示感谢”。美国国防保密局局长塔贝尔也承认,他“还没有一点证据证实这种接触导致了对美国国家安全有严重影响的技术转让”。

  中美两国之间发展平等互利的科技交流和经贸合作,符合中美两国人民的利益,也符合历史发展的潮流。在当今世界上,国与国之间进行这种科技交流和经贸合作都是正常的。《考克斯报告》甚至对这种交流和合作也花了大量的篇幅进行蓄意歪曲。

  中美两国在1979年1月31日签署了中美政府间科学技术合作协定。经过二十年的发展,中美科技合作具备了相当的规模。目前两国政府的对口部门已在教育、农业、空间、大气、海洋渔业、医药卫生、地震、环境保护、水资源、能源效率和可再生能源等33个领域签署了合作议定书。在农业领域,双方交换了大量的种子资源,中方向美方提供了2000多份农作物品种资源,包括许多非常珍贵的野生资源。在卫生领域,双方交换了许多重要的医疗统计数字和资料,中方向美国提供的全国2·4亿人次的癌症分布调查资料和根据发病率、死亡率和地区分布汇编成的“中国癌症分布图谱”,对于美国进行对比研究和癌症的防治有重大意义。中美联合建立的地震台网,使美国每年从中方得到15万张地震台网的缩微胶片记录和其他记录资料,对于研究地震发生原因、形成机制和提高预报水平都有重要的价值。《考克斯报告》毫无根据的谎言不仅严重伤害了中美两国科学家的感情,也将影响两国正常的科技交流与合作活动。

  《考克斯报告》最为恶毒的是,把中国发展科学技术的国家政策和方针,在中美两国间从事正常科技交流活动的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从事两国经贸往来正常活动的商务机构和商务人员,在美从事正常工作的官方的、民间的驻外机构和驻外人员,在美华裔人士,留美中国学生等,都与所谓的间谍活动联系起来。这是一种典型的种族偏见,是对中华民族的极大污蔑。这是美国50年代麦卡锡主义幽灵的重现,是美国一些政客仇视中国发展和强大的变态心理的表现。

  “863计划”是1986年中国政府所实施的一项公开正常的科技研究与开发的中长期计划,是中国用自己的智力、财力和物力资源独立自主地开发科学技术,缩小同国外先进科技水平的差距,从而加快中国国民经济发展的战略决策。但在《考克斯报告》中,中国的“863计划”也被毫无根据地与“窃取”美国技术特别是军事敏感技术联系起来。中国过去没有、现在没有、将来也不会将研制和开发科学技术建立在所谓的“窃取”基础上。

  与国际上其他国家高技术发展计划相比,中国的“863计划”的特点:一是作为发展中国家的高技术计划,确定了相当有限的领域和目标,主要是围绕经济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进行部署;二是在高技术基础比较落后的情况下,通过正常的、符合国际惯例的方法,虚心学习国际上的有效经验和先进技术。中国“863计划”涉及的主要是关系国民经济和综合国力发展的科学技术。如“863计划”在“八五”计划(1991—1995)期间的13项重大关键技术项目及其8项重大成果转化项目是:(1)重大关键技术项目:两系法杂交水稻技术、抗虫棉花等转基因植物、恶性肿瘤等疾病的基因治疗技术、大规模并行计算、光纤放大器及泵源、2.16米高分辨率自适应光学望远镜、2.48GB/SSDH高速光纤传输系统、航空遥感实时成像传输处理系统、基于STEP的CAD/CAPP/CAM系统、6000米水下自治机器人、高温气冷堆、双层辉光离子渗金属技术、金刚石膜制备技术;(2)重大成果转化项目:基因工程多肽药物、两系法杂交水稻的示种示范、曙光计算机、大功率激光器及其应用、企业的CIMS推广计划、机器人自动化示范工程、高性能低温烧结多层陶瓷电容器、氢镍电池及其相关材料。

  《考克斯报告》对中国“863计划”中的研究项目进行有意曲解,如“863计划”中的基因研究计划明明是为了新的药品开发,却被考克斯等人说成是“这项研究可能具有生物战用途”。清华大学发展高温气冷堆计划是一种民用核能开发试验,是核能开发的基础性研究,却被说成是“有助于发展核武器”。这不能不使人感到考克斯等人编造谎言的能力实在太强了。

  《考克斯报告》还称,中国“对于信息和技术的欲望似乎是贪得无厌的,而且从事这项工作干劲十足”。这完全是恶意中伤。不但近900页的《考克斯报告》没有证据来支持这种结论,恰恰相反,倒说明《考克斯报告》的炮制者们对盗取中国的军事技术和信息是贪得无厌、干劲十足的。凡阅读过《考克斯报告》的人都会有这样一种认识,报告从头至尾罗列了那么多所谓的材料,但是没有一个足以说明其结论的确凿证据和具体事实,报告反倒是对中国的核武器、多种导弹、卫星、军用飞机和军用船舶等作了系统描绘,有的列举了性能指标和结构示意图,有的还描述了开发研究的细节过程。在《考克斯报告》中,提到具体型号的“中国军事装备”有:增强辐射武器(中子弹),CSS—2、3、4、5、6、7、8和CSS—52八种弹道导弹,DF—31洲际导弹,JL—1、2两种潜射弹道导弹,C801、802两种反舰巡航导弹,YH—4巡航导弹;K—8军用飞机,F—10战斗机,直—11军用直升机,空载预警飞机;FSW、FSW—1、FSW—2三种照像侦察卫星;094潜艇,“夏”级弹道导弹核潜艇等。而且该报告还对中国未来导弹、核武器、载人航天发展计划说三道四。在这里,我们不想对《考克斯报告》所列举的上述所谓“军事装备”以及发展计划予以评论,但这却足以说明,考克斯等人对于窃取别人的军事机密却非常热衷,很有兴趣。这完全是在“贼喊捉贼”!

  中国是个发展中国家,因财力有限,在国际市场上购买一些虽然技术不先进,但价格低廉、在商业上是合算的二手设备。但考克斯等人却把这种正常的商业活动看成是中国“盗窃”美国技术的行为。《考克斯报告》用了很大的篇幅,在第十章中详细描述1994年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从美国麦道公司购买二手设备事,并进行大肆渲染。《考克斯报告》把这种纯粹的商业活动肆意同美国的国家安全联系在一起,是毫无道理的。

  事实是,1994年2月,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与美国麦道公司签订了购买二手设备的合同,共进口机械加工设备和仪器200多台(件)。中国购买这些二手设备,完全是出于商业考虑。实际上,这些设备都已使用多年,并非先进设备。这200多台设备和仪器中,有19台需要美国政府的出口许可证。设备进口前,应美方要求,中国政府有关部门为其中的18台办理了《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说明》,另有1台由中国用户在现场填写了企业担保。下表详细说明了这19台设备的制造年份和技术状况。

  上表说明,即使这19台需要美国政府出口许可证的设备,也已经运转多年,许多零部件都已损坏,精度下降,必须大量更换零部件,才能投入运转。但由于是二手设备,这19台设备约为新设备价格的25—30%。

  《考克斯报告》认为,中国购买这些机床的目的是用于军事装备的制造,这更是十分荒唐。事实上,中国购买这些设备是为了用于与美国麦道公司商谈的生产干线飞机项目,以及用于与麦道公司、波音公司商谈的转包生产飞机零部件项目。为此,中航技公司准备与美国莫尼托工厂成立合资的机械加工厂。后因商业原因,合资厂停办。上述已获美国政府出口许可证的19台设备中,有4台性能最先进的5A3P(五坐标三主轴)机床,未运回中国,在美国就地租给了莫尼托工厂。如果中方有意将这批设备挪作军用,应该最先考虑的是将这四台性能最先进的设备运回国内,而不会就地转租。这也说明,中国用户进口这批设备的目的,纯粹是为了商业利润。

  《考克斯报告》抓住南昌飞机制造公司将19台设备中的橡皮囊压力机提前开箱这件事大做文章,试图证明中国进口这批设备用于军工产品。而实际上,这种橡皮囊压力机是1983年制造的,已是二手设备,技术并不先进,中国完全可以而且已经从国际市场上购买到新的、性能更先进的类似机床。

  计算机的发展和应用,是当今世界科技发展最显著的成就之一,对世界经济的发展和人类文明的进步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现在,计算机与人们日常生活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并被广泛应用于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无论是在教学科研活动、商务活动、外出旅行、日常起居、医疗卫生、金融和财务管理,还是在气象预报、交通通信等方面,都能见到计算机应用的踪影。但考克斯等人有意过份强调计算机在军事方面的用途,他们不是把计算机的开发和应用看作造福于人类的一个因素,而是把它看成威胁甚至毁灭人类的工具,并在这方面大肆渲染。考克斯等人提出要加强对其它国家计算机出口的控制,这完全是与历史潮流背道而驰的做法。

  《考克斯报告》认为,中国发展和应用计算机的主要目的是应用于军事领域,并采取非法手段“获取”美国的计算机技术,这完全是不符合事实的。

  与世界其他国家一样,中国发展和应用计算机是为了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方便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国也从美国引进了许多计算机整机和各种配件,其中包括高性能计算机。1995年,中国气象中心就从美国克雷公司引进了一台高性能计算机CRAY/C-92,用于气象资料的分析和处理,进行天气预报。这种有益于全人类的工作,何以危及美国国家安全?

  中国从美国进口计算机是通过正常的商业渠道和国际通行的商业规则进行的,也给美国带来了巨大的商业利益,给美国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中国一贯认为,在计算机方面,美国的出口管制政策是不符合历史潮流的,给两国经贸关系的健康发展设置了人为障碍,不利于两国贸易平衡。《考克斯报告》中所谓高性能计算机的标准是运算速度达到每秒20亿次理论运算值的计算机。中国早已能生产比这个标准高得多的计算机。目前中国生产的计算机运算速度已远远高于每秒20亿次理论运算值。

  尽管美国对计算机出口加以种种限制,中国也从来没有通过非正常渠道“获取”美国的计算机技术。为申请美国计算机出口许可证,应美方要求,中国政府出具《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说明》,为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作出承诺。为了维护中国政府的信誉,切实做好对出具《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说明》工作的管理,中国政府有关部门颁布了一系列具体有效的规章制度,规定凡经办理《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说明》后进口的商品,只能由该最终用户用于指定的最终用途,未经原出口国的同意,决不允许其转口到第三国。多年来的实践证明,中国政府的管理是严肃的,行之有效的。

  对计算机进行最终用户核查并不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但是为促进中美经贸关系的发展,中方尽了最大努力,于1998年6月与美方就此问题达成谅解。在双方达成谅解后仅半年时间内,美方就向中方提出7项访问要求,中方在尽可能的条件下,给予安排了6项。这体现了中方的合作诚意,美方对此也不持异议。然而,《考克斯报告》却对此视而不见,反诬中国不遵守承诺,这是不符合事实的。

  《考克斯报告》出笼后,由于它过于离奇、荒谬,遭到了包括美国在内的一些国家传媒和专家、学者的抨击。

  ———美国《》5月25日说,《考克斯报告》所强调的一些事实太离奇复杂,该报告的结论是武断的,没有确实的答案,没有被逮捕的嫌疑犯,这个案子就像一部缺少最后几页的惊险小说一样,有头无尾。

  ———德国《南德报》5月25日说,《考克斯报告》问题多,答案少,指控多,解释少。

  ———日本《每日新闻》5月28日说,《考克斯报告》并没有提及有关中国“窃取”技术的确凿证据,而大多使用的是“大概”或是“似乎”这样暧昧的措辞。

  ———美国《执行策略评论》杂志创刊人林登·拉罗什6月2日发表声明说,《考克斯报告》是一个骗局,其中对中国的所谓“窃取核机密”的指控完全是不顾事实凭空捏造的,报告中的内容足以证明报告作者“对科学的无知”;所谓的“核机密”能从互联网上轻易地调出来,而考克斯委员会却耗费巨资调查这些子虚乌有的指控,真是“太荒唐”了;考克斯委员会的目的很清楚,就是想破坏美中关系。

  ———(ABC)新闻网在题为《考克斯报告漏洞百出》的文章中说,《考克斯报告》存在大量令人吃惊的事实错误。错误之处大到对中国航天技术的误述,小到一些日期和计算机硬件名称的错误。这让人不得不怀疑,《考克斯报告》的可信度到底有多大?难道报告中的结论就是依据这些错误事实得出的吗?

  ———美国卡内基国际和平基金会专家约瑟夫·西里内森认为,《考克斯报告》“缺乏事实根据”,是“纯粹的宣传品”,是他见过的“最缺乏依据的调查报告”。他还认为,报告要求美国政府加强对中国出口诸如卫星和超级电脑之类的敏感技术设备的监管,实际操作起来很困难,因为这将招致商业利益集团的不满。

  ———德国《法兰克福评论报》5月25日说,目前美国很多政客热衷于寻找一个新的“邪恶帝国”。公布这份报告并不在于查明真相,而在于打击美国现行的对华政策。

  ———香港《虎报》5月30日说,“美国人在叫嚷和猛击的是他们自己对中国人的阴影所产生的幻觉。西方基本上没有多少人,东方甚至更少有人会认真看待所谓的《考克斯报告》”。该文认为,《考克斯报告》一方面打击美国政府的对华政策,一方面将目标指向中国。

  ———《洛杉矶时报》5月30日报道说,美国军事问题专家罗伯特·诺里斯对《考克斯报告》提出了尖锐的批评。他认为《考克斯报告》给人的印象是中国在武器上的每一项发展都是通过间谍活动得到的,而不是从科技杂志或是学术会议中得到的。事实上,技术方面的大量信息在公开的出版物上都能获得,这一些信息不仅中国能获得,任何国家都能获得。科学上的秘密并不是绝对的,也不是任何国家的财产。

  《考克斯报告》“洋洋洒洒”近900页,罗列了不少材料,但这些材料或是蓄意编造的,或是经过极力歪曲的,尽管一时能够更好的起到制造舆论、蒙骗视听的作用,但毕竟不可能骗人于长久。一段时间以来,美国一些政客抱着过时的冷战思维不放,在国内政治斗争中借中美关系大做文章,煽动情绪,试图以此捞取政治资本。多年的实践证明,中美两国关系的健康发展符合中美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美国一些政客采取编造谎言的手法试图破坏中美关系,实在是不光彩。这种企图也是不可能得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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